依据海淀区教委招生工作意见,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权益,现将2018年北京十一学校一分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范围:
复兴路22号;万寿路28号;太平路23号;翠微路21号;翠微路22号院;翠微路25号;翠微路40号;万寿路27号;复兴路20号。
二、招生计划:
根据学校办学条件,今年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30人。
三、入学年龄:
年满6周岁(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且从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。
四、入学登记条件:
1.具有我校招生责任区内的户籍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。(包括按政策视为本市户口对待的七类人子女)
2.具有北京市其他区县户籍,且监护人拥有在我校招生责任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。
3. 我校招生责任区内已审核通过的非京籍适龄儿童。
五、登记时间和地点:
为方便家长登记报名,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时间段和区域准时前往学校审核信息,办理入学登记手续。(办理入学登记手续,不以排队先后为接收顺序)
六、办理入学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:
1、网上信息采集表(监护人签字)。
2、全家户口簿、出生证明。
3、房产证明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住房分配证明。
4、监护人双方身份证、军官证。
5、七类人相关证件。
报名时请监护人陪同孩子并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到我校办理新生登记手续。
七、入学登记程序:
1.学校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,确定是否符合入学登记条件。
2.报名登记名单经资格条件复核后,另行通知您本人。在复核过程中,如发现证件不符的,不予以登记。
八、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:
7月10日上午8:30 —下午4:30请家长到传达室领取入学通知书。
九、学校咨询电话: 68211094 学区咨询电话:88625882
北京十一学校一分校
2018.5.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