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内容:
北京市十一学校一分校信息中心,受学校委托对多媒体系统、办公设备、苹果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,采用厂家评定方式进行产品价格和品牌评议,欢迎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资质预审。
一、评定项目主要内容:多媒体教学系统一批(包括一体机、展台、黑板、多媒体讲台、激光笔等);办公设备一批(包括台式机、打印机、笔记本电脑等);苹果音视频设备一批(包括ipad、iMac、绘图屏、扫描仪、功放、调音台、视频非编机等)。
二、综合布线工程,系统集成,设备的安装调试。具体项目及附加条件见附件1、附件2
三、投标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:
1、符合招标规定,且满足评定文件的具体要求;
2、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。
3、供应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、良好的经营商业信誉,有一定专业技能 ,并需提供以下资